宗教改革沉思录(十五):谦卑的反对者

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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谦卑,来自福音中,一种被完全扭转的自我认知。

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给「罪」一个现代性的定义,罪就是自我认知障碍。

一个人不相信福音,就必然存在严重的自我认知障碍。

自杀、离婚、殴打、谩骂、怒气、说谎、凡此种种其实都是自我认知障碍的结果。

保罗,给了「谦卑」一个简单的,实践层面的定义就是「各人看别人比自己强」(腓2:3)。

不能「看别人比自己强」的人,就是有自我认知障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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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如果承认自己败坏,但不是全然败坏;相信基督的恩典,但不认为恩典决定一切;相信自己的得救,但不相信上帝的预定和拣选;那么这个人,就仍然处于一种严重或轻微的自我认知障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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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的教义,改变了一个人对自我的认知,就必然改变这个人对他人的态度。

只有当谦卑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不得已的命运时,谦卑才是谦卑。换言之,谦卑的人,是极其恨恶自己的不谦卑的人。

也就是说,看自己比别人强,是一种令自己感到极为羞耻的念头,尽管这念头终其一生都难以摆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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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教导信徒的谦卑,也为了使「看别人比自己强」这件事,看起来是如此理所当然。使徒保罗提供了一个重要的,保守主义的理由:

「使你与人不同的是谁呢?你有什么不是领受的呢?若是领受的,为何自夸,仿佛不是领受的呢?」(林前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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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典,意味着一切都是领受的。

我的意思是,一切好东西都是领受的。一切坏东西都糟蹋了这种领受的结果。

而一切都是领受的,就意味着一个属灵的规律。主耶稣亲自揭示了这个规律:

「然而有许多在前的将要在后,在后的将要在前。」(可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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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言之恩典意味着我们所拥有的一切,都是颠倒的,或随时可以再颠倒的。

要让一个有钱人谦卑下来,除非他相信,今夜主若愿意,主就可以使他成为穷光蛋。

要让一个健康人谦卑下来除非他相信,今夜主若愿意,主就可以拿走他的性命,或使他终身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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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要让一个聪明人谦卑呢?要让一个神学正确的人谦卑呢?

特别是,要让一个自认为最明白恩典教义的改革宗(Reformed)人士谦卑呢?

尤其是一位正在写这篇文字的改革宗牧师?

这真是又大又难的事,只有「五个唯独」才能处理。

主有高明的手段,既是常常幽默,也永远令人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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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永远有这样的例子,敬虔者远离上帝,软弱者起来帮助他。

有时,一个智慧的人忽然变笨了,一个笨笨的人说出了真理。

又如主所说,祂造了一件新事,「就是女子护卫男子」(耶31:32)

所以,如果一位主权恩典的上帝,要兴起灵恩派(CharismaticMovement)来安慰改革宗,或叫人扶着改革宗的牆,去走福音派(Evangelical)的路,又有什么稀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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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考虑到下列情形:

曾经,改革宗教会是新教世界的尖刀排。现在呢,现在他们主要成了新教世界的宪兵队。

曾经,改革宗人士走在殉道和宣教的路上。现在呢,福音派提供宣教士,灵恩派提供殉道者,而改革宗主要提供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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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被迫地需要声明,其实我是一位相信恩典教义的改革宗牧师。但我认为,改革宗的锋利剃刀,若不调转一个方向首先指向对自我的猛烈批判,改革宗就会陷入人类有史以来,最深入的自我认知障碍。

或者说,我们将达到人类所能达到的,最深一层的盗梦空间。

听起来,这是极其矛盾的。就是一群绝对相信上帝的绝对恩典的人,却成了自我认知障碍最严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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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上帝的智慧是莫测的,祂再次藉著使徒保罗,预先了这种矛盾性:

「若有人以为自已知道什么,按他所当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林前82)这句经文,恰恰不是对神学错误到漏洞百出之人说的,而是对神学正确得滴水不漏之人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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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了这么多,我要再引用马丁·路德(MartinLuther)的例子。

看起来,在改教家里,他是最不谦卑的人。不但因为他是一个大公教会的强烈的反对者,而且脾气火爆,言语尖刻。教宗称,路德是闯入我主葡萄园的一头野猪。其实这句话,不但指向他的神学立场,也在暗暗形容他的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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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读马丁·路德的许多书信,却惊讶地发现,路德是一个谦卑的反对者。

因为启蒙运动 (The Enlightenment)以后的人类,已经在世界观上失去了谦卑的氛围,或一种以谦卑为高贵的古典气质。对他人的敬重(honor),已经让位于观点的差异。也就是说,在个人主义的时代,一个人的价值,几乎是由他的个体独特性所决定的。这时,任何影响或减损了我的个体独特性的东西,都是我的敌人。因为那将减损我的价值,威胁我的身份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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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恰恰是在现代社会,你无法真正对一个与你观点迥异的人,保持极大的尊敬。因为这种尊敬,必须出自于谦卑。而谦卑,是与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背道而驰的。

有人会反对说,可是,宽容一切不同观点,正是现代社会,而不是古典社会的特征啊。不宽容与之相反的信仰,不正是与现代社会格格不入的,基督教的陋习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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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的看法,恰恰相反。

「一切不同观点都应该宽容,因为没有哪种观点或哪种宗教可以宣称自己具有排他性的正确性」,这正是现代社会的,不容质疑的基本信条。

一旦这个信条本身被反对,现代人就会失去个人自由选择的价值稳定性,他们的身份安全感就会立刻受到绝对性的威胁。

因此,现代社会的特征,就是可以尊重任何人,但绝不能对反对上述信条的人,保持尊敬。

相反现代社会决心逼迫那些不同意这一信条的人。

他们天真或虚伪地以为,这种对排他性价值观的逼迫,将结束人类社会的一切逼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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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正是宗教改革( The Reformation)的后裔,为什么在自由主义的欧洲,越来越被藐视和反对的原因。

我想,这也是儒者秋风,为什么在共产主义的中国,破口大骂基督教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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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人们要么不反对,要么不谦卑。

在基督的十字架以外,人类无法在任何其他地方,学会什么叫谦卑的反对者。

包括「非暴力的反抗」。非暴力意味着,反对者本人预备着为他的反对承担代价。而在通常情形下,反对的意思,都是预备着让被反对者承担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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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非暴力的反抗」已是极高的道德,但还不足以反映福音中的颠倒。

因为非暴力并不意味着谦卑。非暴力的反对者,并不真尊敬他所反对的人。非暴力的反抗者,的确已准备好自己承受代价。

但非暴力与十字架的区别在于,非暴力的反抗,是准备好了「为了这个反抗本身」去承受代价,而不是「为了爱自己所反抗的人」去承受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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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即使非暴力的反抗者如此彬彬有礼,非暴力的反抗本身,仍然是一场反抗运动,而不是一场福音运动。

而十字架所塑造的「谦卑的反对者」,即使脾气难免暴躁,言语稍微尖刻(是的,没有人会认为这是优点,甚至路德宗信徒也不会这样认为)但他所掀起的,仍然是一场福音运动,而不是一场反抗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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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让我列举马丁·路德书信中的两个例子,来表现为什么路德是一个谦卑的反对者,而这种谦卑是一种古典的气质,在他那个时代,是如此普遍而自然。但当这种谦卑的属灵氛围消失后,路德在威登堡教堂( Wittenburg Church)大门上钉出九十五条的行为,就日益被刻画为一种激烈的和左翼的革命者形象了。

或者说,其实,后代的基督教会,在相当程度上普遍将重洗派( Anabaptist,又译再洗礼派、重浸派—一编注)的形象,错误地张贴在了与之相反的路德脸上。所以,今天在路德的名下,不但拥有很多他其实并没有说过的名言;而且他的言辞尖刻,脾气暴躁的形象,也多多少少被漫画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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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1517年10月31日,马丁·路德不但将反对赎罪券的九十五条,张贴在了教堂大门。而且同一天,他也将一份九十五条的复件,寄给了他的大主教。同时写了一封极其谦卑的信。

我仅引用这封信的开头,路德对大主教的尊称和问候:

致基督里受尊敬的选侯、马格德堡和美因兹大主教、勃兰登堡首席主教、我在基督裹的主人和牧者阿尔布雷希特大人:

愿从上帝而来的恩典和怜悯以及我的忠诚归于您。

基督里最受尊敬的神父,尊贵的君主,请原谅我这个人群中最小的一个,贸然写信给圣洁的您。主耶稣基督为我作证,我犹豫了很久才做这件事。因为我很清楚,自己太渺小了,太卑微了。现在鲁莽的做这件事,只是受我忠诚的义务所驱动;在基督里我最尊敬的神父啊,我知道我亏欠于您。愿圣洁的您屈尊关注只是一粒微尘的我,因为您是仁慈的主教,所以请听一下我的请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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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位现代读者,都不太可能将这封信与一位激烈的反抗者联系起来。

甚至,我做过一个测试,请学生们读这一段开头,告诉他们这是启蒙运动以前的一封著名人物的书信。请他们推测这是何人,为何事所写的。

当然,他们把自己所知道的,任何可能与这封信有关的人与事都列举了。却没有一个人,甚至没有任何一秒钟,会把它与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的行为联系起来。更不会想到,这封在现代人看来是如此卑微而谄媚的书信末尾,是请求「阿尔布雷希特大人」撤回赎罪券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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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学生们得知真相时,他们发现历史真是复杂。并且稍微意识到了,一个现代人理解古典社会所面临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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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再举一个例子吧,马丁·路德不只面对位高权重之人如此。在奥古斯丁修会作修士时,他常写信给管理选侯图书馆的一位朋友施帕拉廷,甚至为了找一本书,就去一封信,请求借阅,或请他为自己抄其中的一篇。

直到1516年,每封信的开头几乎都是这样:

「致基督的仆人,文学硕士,我最博学而有忠诚的朋友,正直而卓越的弟兄格奥尔格·施帕拉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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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敬重他人,视自己为可怜悯的气质,不论面对朋友,牧者或是论敌,在马丁·路德笔下几乎都是如此(请忽略他发脾气的时候)。

约翰·加尔文( John Calvin)就更不用说了。他跟任何人写信,那口气在一个现代人眼里,都带著一种今天未曾见过的,最高规格的恭敬。这样说吧,在当代社会即使一个最卑微的,穷困的工人,给他最尊重的总统(投了他的票的)写信;或一个受了他人十年资助长大的孤儿,写信给他的恩人,都不会口出那样的敬重之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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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现代人对于敬重他人,有一种深深的自我的压力。就是在一种权利本位的文化中,对他人的敬重,会威胁到我自己的自我认知。

个人主义的价值观,拦阻了我们对他人的敬重,又激发了我们对他人的批评。因为这两件事,都有助于建立我们的自我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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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是认识恩典的,或者说我们是被恩典认识的。

我们就应该有能力,突破现代文化对我们的自我认知的威胁,从而恢复一种对他人的敬重之情。

不然,我们在任何事情上的正确都会演变为一种错误。特别是在神学和信仰上。

并且,我们对任何事情的反对,都会变异为对任何他人的反对,和对自我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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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福音还没有让我们学会,去反对一个我们极其敬重之人的某个错误,而我们在对方这个错误上的相反立场,并不会削弱我们对他的敬爱。

那么,我们就不是一个谦卑的反对者。我们就仍然需要福音。并且我们因此也需要宗教改革,需要马丁·路德和约翰·加尔文。

——摘自《宗教改革沉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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