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腹中的微笑 评纪录片《子宫日记》

王怡

当我妻子怀孕后,好几位朋友推荐我看《子宫日记》。我承认,从未有一部纪录片像这部美国“国家地理频道”的片子,如此震动我的身体灵魂。我四处宣扬,只为了敦促周围一切已做父母、将做父母和不打算做父母的人,说,子宫日记,你看了没有?

犹太人和基督徒都认为生命是从母腹中开始的。胚胎是人,这一观念在《圣经》中最直接和生动的描述,在《诗篇》第 139 篇。我在孩子出生后,抓起笔来想要赞美,我就发现世上已不能有更美的文字,超过这样的诗句:

我的肺腑是你所造的。

我在母腹中,你已覆庇我。

我要称谢你,因我受造,奇妙可畏。你的作为奇妙,这是我心深知道的。

我在暗中受造,在地的深处被联络。

那时,我的形体并不向你隐藏。

我未成形的体质,你的眼早已看见了。

你所定的日子,我尚未度一日,
你都写在你的册上了。

只是中国人这一百多年的经验,对于文学可以承载真理,早已伤透心了。尤其是诗歌,诗歌怎么可能和真理有关系呢。甚或一些基督徒对《圣经》也有一种实证主义倾向,下意识地认为叙事一定比抒情更接近真理。尽管预表基督最多的经文,并不在叙事体中,而是在诗歌里。但宇宙中若没有真理,母腹中就没有生命。一切文字、连数学定理也是虚无的。休谟说,事实的背后是事实,价值的背后是价值。没有任何事实可以论证一种价值。那么生命只是事实呢,还是一个价值?他又说,没有一个科学家可从逻辑证实,明天的太阳一定会升起。因此也没有一个医生可以告诉我,母子一定平安。太阳升起,婴孩降世,哪怕一种科学主义的知识论也要承认,除非相信,不然没有确据。

反过来,宇宙间有一位神,一切文字都可以是真理的载体,都被他使用,在历史中将他向人显明。可人总要软弱,我没看《子宫日记》之前常忍不住担心,孩子会健康吗,出生会顺利吗,妻子生产的苦楚她能经受吗?流产、难产、大出血、畸形、兔唇,唐氏综合症,天下的准爸爸该知道,这些词汇真的很难从你脑海里彻底交托出去。但看见这部纪录片,我这个小信的人,就像伸手探入主耶稣肋旁的使徒多马那样,知道《诗篇 139 篇》是又真又活的真理。知道孩子已经在那里,万世之前在上帝的智慧中被创造的一个孩子,已经在那里。他已进入这有限的时空,他有身体、也有灵魂。他不是将来时的,是与我一样的人。他是天父的孩子,而要伸手托付给他肉身的父母。我再转回去读诗篇,我就得着任何医生不能给出的一个确据。是的,世上没有比这更美的句子;但更重要的,是世上没有比这更真的句子。

我就在手术室外祷告,求他的旨意成全。孩子若降世,他今生就托付给我和妻子,成为耶和华神所赐下的产业。孩子若死亡,他就越过尘世中与他父母的这段关系,但仍在“约”中,尘土归于尘土,“灵仍归于赐灵的神”。在那一刻,我满心欢喜地晓得,孩子已经在那里,而我已经爱他。进去前我对妻子说,我已凭着信心成为父亲。因为胚胎是人。我和孩子的生命关系,我们作父母的爱,哪怕可能以出生为结束,仍要感谢主,因为不是以出生为开始。

但在犹太-基督信仰以外的人,却会喃喃自语,说诗歌固然美好,现实却是残酷。今天,全世界大约每年有 6 千万人次堕胎,还有无数新生儿在各种漠视生命的体制与文化下被杀害或遗弃。后现代的这一幕,与二千年前的希腊与罗马时代也惊人地相似。基督化之前,地中海世界的哲学伟人们,面对胎儿和新生婴儿时,他们的良知与伦理观就如石头一样刚硬。伟大的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曾以《十二铜表法》为依据,论证“杀死残疾婴儿”是正当的。古希腊神话里的英雄,几乎一半以上都是弃婴,如俄狄浦斯王和挑起特洛伊战争的帕里斯王子等。你甚至可以说,希腊文化就是一种弃婴文化。在他们的文学中你也几乎看不见对杀婴、弃婴、婴儿献祭或人工堕胎有丝毫的愧疚感。因此柏拉图在他的《国家篇》中,第一个公开主张城邦有权强迫妇女堕胎,免得人口过剩。“剩”是一个预设了主体的词语,对谁而言是“过剩”的?既不是上帝,也不是家庭。而是站在这中间的城邦主义。斯巴达为着大国崛起,干脆将每一个婴孩从母亲身边夺走,把那些赢弱的孩子扔进山谷。雅典也好不到哪里去,亚里士多德在《政治篇》中效法他的老师,这样写道,“让我们立一条法律,不许畸形的孩子活下来”。

这些被万世敬仰的人物啊,难道都没有做过父亲。这些人文主义者心中的偶像大师,古希腊、古罗马的显要文明,仅就对人类新生命的爱的回应看,他们实在与最野蛮的土著无异。并由此开出了人类史上另一种对待生命的传统。可我的问题只关乎爱,不关乎哲学——当妻子怀孕时,这些哲学家将怎样度过那些兴奋而忧虑、盼望而惊惶的整整 40 周呢?孩子若是出生才能称为人,父亲就只有孩子出生才能称为父亲。你若读过《诗篇 139 篇》,或看过《子宫日记》,就知道哲学家们少掉了什么。他们少掉的不只是十个月作父亲的确据,他们少掉的乃是恩典。

不过在希腊世界,仍然也有对腹中生命的尊敬。公元前四百年,曾有一位了不起的希腊医生希波克拉底,他和一小批医学生一道,写下了著名的“希波克拉底誓言”。这一古老的宗教性誓词,迄今为止,仍是西医教育体制中每一位毕业生进入临床服务之前的宣誓蓝本。希波克拉底也因此被称为西方医学之父。他的誓词中说:

诸神为证,我们敬谨直誓,愿以自身能力及判断力所及,遵守此约。

我将依据自身的能力与判断,采用对病人有利的疗法和处方,绝不施以有害或有毒之物。无论因何人之请,我也绝不给予致命药物或做此类之建议,也决不协助妇女堕胎。进入病家访视时,我将以病人的福址为念,不做任何贪渎害人之事,不受男女奴仆之性引诱。我在执业时之所见所闻,凡不应泄露者,我将严予保密。

若我遵行此一誓言,不懈不怠,愿上天使我乐享生命、精进医业并受世人敬重。若我违反誓言,愿我遭相反之命运。

古老的“希波克拉底誓言”曾被彼时的希腊世界视为异类,直到欧洲基督教化之后,关于绝不协助堕胎及给予有毒药物的内容,才普遍成为“医师誓词”的内容之一。恩格尔·哈特在《生命伦理学基础》中,将那些持有一种“没有恩典的道德观”的人,称之为“道德的异乡人”。未出生的孩子要么不是人,要么只是父母眼中的一个“异乡人”。可以擦肩而过,老死不相往来。这样一个欧洲,直到保罗将福音传至罗马,基督徒用了三百多年的时间,一面争取自己的合法化,一面彻底改变了这一令人齿冷的“杀子文化”。犹太历史学家约瑟夫说,摩西律法中“禁止妇女堕胎和治死胎儿”,新约中耶稣的使徒们则把使用有毒药物等方式的人工堕胎,称为“邪术”。初代教会的《十二使徒遗训》里也规定,“不可堕胎、杀孩童”。374 年,罗马皇帝在一位大主教的影响下,在欧洲史上第一次立法全面禁止了杀婴、弃婴和堕胎。从此近二千年来,胎儿是人,不但成为西方世界的一个伦理共识,更是无数代人的生命体验。

直到二十世纪上半叶,达尔文主义、科学主义和社会主义把一个人间乌托邦的理想推往史上的最高峰。法西斯德国开始以优生学的名义,全面恢复希腊罗马时代对新生命的筛选。这一做法甚至影响到当时的英美等国。神学家和思想家朋霍费尔公开抨击法西斯的优生学,捍卫二千年的基督教伦理传统,他说,“摧毁母腹中的胎儿,就是侵犯上帝赐给这个刚成形生命的生存权利”。不久这位牧师因参与反抗运动,终被希特勒处死。

半个多世纪了,环绕这一问题的公共政策辩论,依然构成西方社会一个最尖锐的对峙。尤其在美国,1973 年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以后,堕胎一直就是牵动道德、宗教和政治立场的一个核心议题。1973 年之前,几乎所有州的法律都按着清教徒的传统禁止堕胎。但最高法院大法官布莱克曼在罗伊案的判决书中说,以往禁止堕胎的主要理由有三个,一是清教徒时代人们对不正当性关系的普遍反对,二是出于对堕胎危险性的关注,三是“新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这一基督教立场。但他说,清教徒时代已成了历史,医学也昌明了,所以关键只在第三点。

布莱克曼以他专业性的推理,说无论在伦理上认为新生命起于何时,但根据宪法,未出生的胎儿很遗憾地没有被立宪者们视为宪法上所称的“公民”。这个推理很精彩,也站得住脚。接着,他将母亲的堕胎选择视为包含在隐私权当中的一项宪法权利,这个推论却值得商榷了。因为隐私是对一项个人行为的资讯的保护,而不是对行为本身的界定。举例说,假设一个母亲作出堕胎选择,关于该选择的资讯可能构成一项隐私。但堕胎本身的正当性,却需要其他权利的支撑,不能单单由隐私权来界定。

布莱克曼的推论逻辑上很精巧,法理上却显得简单粗暴了。于是布莱克曼出于道德上的谨慎,又将“不是公民”的胎儿在法律上称为“潜在的生命”。但这又显得有些不够专业,逻辑上也前后抵牾。前面依着冷冰冰的法律思维,说一切事物分成两种,一种是人,一种是利益。人是主体,利益是客体。那么既然否定了胎儿是人,胎儿就只能是附属于某个主体的一项利益。布莱克曼希望把“潜在的生命”定义在人与非人之间,成为温情脉脉的第三个选项。因此他把干预堕胎视为一项“州的利益”。但为什么“潜在的生命”会构成一项“州的利益”,以及为什么不是父亲或祖父母的“一项利益”呢?大法官希望以法律处理一个伦理性的争议。但任何社科的论证方式都不可能摆脱一个“伦理性的预设立场”。终究还要回到原点,你对生命的预设立场到底是什么?

最后布莱克曼做出了一个平衡的、却两边都不彻底、也不讨好的判决。他把怀孕的自然周期,即孕早期(头三个月)、孕中期(中间四个月)和孕晚期(7 个月或 28 周以后)的分别,作为一个界定依据。他说,在孕早期,母亲的选择权是压倒性的,州政府不能干涉她和医生作出的选择。但在孕晚期,“潜在的生命”这一州的利益是压倒性的,州政府可以适当限制和干预堕胎选择。这个自由主义的判决允许了孕早期的自由堕胎,一举废除 35 个州的法律。

这真是一个极有创意的判决。如果非要找一个更有创意的,是韩国电影《孝子洞的理发师》。电影里的理发师用“四舍五入”的习惯法评价堕胎,他说,就算 5 个月以前可以舍掉,5 个月后的总该留下吧。

罗伊案的判决对美国社会撕裂之深,犹如第二场“内战”。美国人也从此分成两类,一个叫“生命权利派”,支持胎儿的生命不可剥夺。犹太教、天主教、福音派基督徒,以及一些遵循古老誓词的医师协会,构成了反罗伊案联盟的中坚力量。一个叫“自由选择派”,支持母亲的自由选择,认为胎儿不是生命,只是母亲身上的一部分器官。自由主义和女权主义是最顽强的挺罗伊案群体。1976 年后,两党也逐步确立起针锋相对的政策,共和党持守宗教和道德立场,反对堕胎;民主党支持自由选择,反对保守主义的伦理立场。这个剑拔弩张的社会格局一旦形成,直到今天的每一次竞选,to be or not to be,依然泾渭分明。

2007 年,这个题目离我如此之近,离每个中国人也绝不会远。可怜这些争论却一次次胎死腹中。生命的一种可悲,就是许多结论尚未得着一个机会去澄清、反思和争吵,就稀里糊涂成了人心中颠扑不破的观念。美国几十年来的公共辩论如此激烈,所谓自由主义与保守主义之争,焦点也只是“孕早期的自由堕胎”;孕中期的自由堕胎是“自由选择派”的希望,但难以形成主流。至于孕晚期的自由堕胎,迄今也没有成为公共辩论的焦点。因为孕晚期胎儿已完全成形,施加手术已不能称之为“流产”,所以一个真实的说法应该叫“部分性生产”。但在这里,孕晚期的引产,甚至强制性堕胎,乃至杀婴,依然是笼罩整个社会的一种普遍性罪孽。罪孽深重到一个地步,使其难以成为一个公共辩论的议题。如在强盗窝子不可能举行“是否不能杀人”的辩论赛一样。“上环、结扎、流产、引产”,被称为计生工作的“四术”。但国家计生委主任张维庆在 2007 年 1 月答西方记者问,他说,“我想流产是各个国家普遍存在的问题,中国并不把人工流产作为计划生育的手段”。

回头看《子宫日记》,若不说这许多,就不晓得这片子怎样宝贵。也难以解释我在开往成都大学的 97 路公共汽车上,看见“无痛人流、快乐女性”的广告,为什么心痛如绞。在中世纪,有许多画家曾试着描绘子宫内的世界。但人类花了整整四千年,才第一次亲眼看见《诗篇 139 篇》所描写的母腹里的生命。才叫那些信心不足的多马们,摸着造物主道成肉身的一个创伤。《子宫日记》记录了一位母亲从受孕到生产的全过程,以最先进的 3D 超声波和 4D 动态三维摄像机,将生命的成形,首次以逼真的画面暴露在阳光下。

以前人们用一些冷漠的科学数据来评价胎儿的生命性质,如胎儿在第 12 周后才观测到脑波,24 周以后才可能独自存活。但这是一部令人惊喜、也令人哭泣的电影。从来世上没有一个人知道,胎儿原来会在母腹中微笑,在母腹中打哈欠,用手玩鼻子,甚至还会做梦。第 8 周开始,他已具有人的形象和样式,第 9 周从静止状态中开始动作,小家伙把母亲的子宫壁当作跳床,常作踢腿练习。16 周后,他的动作开始由大脑控制,他第一次睁开眼睛,看那个幽暗的世界,觉察到周围的空间,甚至对母体外的一切刺激都有反应。用哲学家的话说,他有了主体意识——应该哲学系的至少应当主张 16 周以后不可随意堕胎。接着,他兴致勃勃地吞羊水,尽管他并不需要。他玩耍脐带,用手把它缠绕在自己身上。

最近两年,整个世界都沉浸在 3D 和 4D 超声波技术所带来的惊奇中。连央视不久前也播放了这部纪录片。去年德国出版一本《请看,我在成长》的书,一位英国科学家斯图尔特·坎贝尔撰写了他的研究,也附有很多子宫内的 3D 超声波彩照。《明镜》周刊以惊奇的眼光作了报道。2007 年 1 月 18 日,英国媒体又公布了一组令人震惊的 4D 技术的子宫内图片,你能清楚看见双胞胎和多胞胎怎样在腹中“玩耍”。其中一幅,双胞胎姐妹一个斜靠在另一个身上,还亲了一下对方的脸。《羊城晚报》第二天就用一个整版转载了这些图片。

也许,我的同胞比任何人都更应该看到这些画面。我的一位弟兄,在“基督教伦理学”的课堂上也看过类似的纪录片。孕晚期的胎儿在“部分性生产”手术中,不断在子宫内躲避。你能看到的不再是仪器上的曲线;甚至是他惊惶的表情。你若看见了,你怎么可能不想哭。今天,美国一些允许堕胎的州,法律要求医生告知病人堕胎以外的选择,或告知病人反对堕胎的理由和资料,或要求病人通知配偶或父母,或必须在 24 小时的冷静期后作出选择。这些法律有的得到了最高法院的支持,有的被判为违宪。我们这里呢,感谢上帝,我没有别的,但我有《诗篇 139 篇》。

1995 年 8 月,德州的一家福音派教会里,一位女士的受洗成了美国各大媒体的头条。她就是“罗伊案”中那位要求堕胎权利的女主角玛可薇。“罗伊”是她当年的化名。80 年代她曾出版《我就是罗伊:我的一生,选择的自由》一书。介绍自己出生于一个破碎的家庭,少年时受过性侵害,16 岁结婚,后来受到丈夫的虐待。她酗酒、吸毒,尝试过双性恋。玛可薇是一个典型的美国“60 后”一代。生活堕落、流离,但崇尚肉体生命的自由。她的第一个孩子交给了母亲抚养,第二个孩子由孩子的父亲抚养,她签下协议永远不见这个孩子。“罗伊案”涉及的是她当时打算堕胎的第三个孩子。玛可薇公开自己的身份后,成了“自由选择派”的形象代言人,她也在一家堕胎诊所找到了工作。

玛可薇曾辱骂反堕胎组织“抢救行动”的主席班翰牧师,说他是这个世界的“毒汁”,她也会毫不犹豫地向举着反堕胎标语的基督徒吐口水。然而十年之后,她却跪在那里,接受班翰牧师为她施洗。这个头条,仿佛“罗伊案”对美国社会的一次余震。人们惊呼玛可薇的倒戈相向。一年后她出版了第二本书《被爱征服》,披露了她的信仰历程。原来在与反堕胎人士的交道中,她认识了一个基督徒义工的女儿艾蜜莉。这个 7 岁女孩敲醒了她湮没在黑暗里的母性与爱。玛可薇喜欢她,渴望将她拥在自己怀里。一个偶然的机会,她试图让艾蜜莉了解她是一个喜欢孩子并不会伤害他们的人。艾蜜莉却问她,为什么你让他们在诊所杀死小婴儿呢?这句话动摇了她对女性身体权利的信念,使玛可薇从此陷入了灵魂与德性的挣扎。

小女孩一直邀请玛可薇和她全家一起去教会。有一次她终于答应了。那天,牧师在最后诵读《约翰福音》3 章 16 节,“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他以此节呼召在场的人,你们中间有没有人厌恶了继续活在罪恶当中,愿意来到基督面前悔改,祈求上帝的赦免?玛可薇举起了她的手,她来到牧师跟前痛哭不已,祷告说,“主耶稣,我悔恨我做过的一切,我愿意为停止堕胎做一切的努力”。“罗伊”的生命被翻转了,她受洗后,从此致力于反对罗伊案的自由堕胎政策。2003 年“罗伊案”三十周年纪念,这位堕胎运动曾经的女主角,呼唤全国的“生命权利”团体,为所有母腹中的胎儿和自由堕胎政策的改变进行了为期一年的禁食祷告。

在希腊人亚里斯多德的伦理学中,“幸福”只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这样的幸福就是“善”,而胎儿不是人。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支持强制性堕胎,这就是“道德异乡人”的生命伦理。但中世纪的神学家阿奎那说,人的最高三种美德是向着永生之主的“信、望、爱”,而不是肉身的人际关系。因为起初的生命,就是起初的爱。起点在哪里,不是一个时间问题,而关乎恩典在哪里?甚至关乎苦难的意义。我的孩子顺利出生了,但他的生命有意义,不是因为他顺利出生。有一个比出生或流产更高的源头,那使出生有意义的,也使流产有意义。使收取有意义的,也使赏赐有意义。

但人工堕胎拿走了这个意义。堕胎权的实质就是推翻至高者的宝座,不承认生命具有生物性以上的神圣价值。否则人就没有权力裁判母腹中的生命,连母亲也不能——除非当孕妇的生命受到威胁。

我那位弟兄和他妻子打消了堕胎的念头,决意承担生活的艰辛,举目仰望那赐生命的源头。母亲凭着信心生下了第二个孩子,他们相信奶粉不是他们挣来的,有奶粉可挣,是孩子带给父母生命的祝福。

想起了玛可薇在《被爱征服》中的那首诗,这是一位母亲对《诗篇 139 篇》的回应:

我知道这里是儿童游玩的地方
但是我再也听不到他们的欢笑
因为我,这些地方竟成为荒场
主啊,我但愿天家有个完美的游乐场
那里有天使保护他们
使得他们快乐又安全
我为那撕碎的幼小生命忧虑
求您将他们修复完整
我会愉快地献上自己的身体,作为修补的器皿
……
因着我所作的,在您的面光中,我将永以为耻。

2007年5月11日

——摘自《天堂沉默了半小时:影视中的信仰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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